哪些案件能够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


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是专门为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相关案件而设立的司法机构,其设立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遵循特殊的司法程序和原则。那么,哪些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呢?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条规定,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比如,17岁的小明因盗窃被起诉,这类案件就应当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尚未完全成熟,在刑事诉讼中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和关注。在审判过程中,会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适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以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过自新。 其次,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案件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主犯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其他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符合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更为适宜的情形。例如,在一个盗窃团伙中,主犯小张犯罪时不满18周岁,即使团伙中其他成员已成年,整个案件也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避免他们受到成年罪犯的不良影响。 除了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也可以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望等纠纷案件,也可以由该组织审理。比如,父母离婚后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纠纷,这类案件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能够更好地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做出合理的判决。因为这类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和成长环境。 此外,在一些行政案件中,如果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也可能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比如,未成年人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受到影响,如教育行政处罚等案件,该组织可以根据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结合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进行审理。这有助于确保未成年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的案件主要围绕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方面的权益保护,其核心是为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