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公开审理?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公开审理是一项重要的原则,它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及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公开审理,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允许公众旁听,允许新闻媒体进行报道。那么,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必须公开审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这意味着,除了上述这些特殊情况,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例如,常见的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民事案件,只要不涉及法定的不公开情形,法院就必须公开审理。 在刑事案件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这表明,只要不属于上述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刑事案件都要公开审理。像普通的盗窃、诈骗等刑事案件,通常都是公开审理的。 行政案件同样遵循公开审理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所以,除了特定的几种情形,行政案件也会公开审理,比如公民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等。 总的来说,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审理是例外。只要案件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当事人申请不公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秘密等情况,人民法院都必须公开审理,以保障司法的公正和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