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项情况不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况呢?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时,看到提到有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况,但不太清楚具体哪些不属于这一范畴。我想了解在法律实际判定中,有哪些情况是明确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最好能结合一些实际例子说明,这样能让我更好地理解。
展开


在法律语境中,从轻处分是指在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相对较轻的处分;减轻处分则是在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我国有诸多法律都涉及到从轻或减轻处分的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了一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例如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等。那么与之相对,不属于这些情形的就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比如被审查人拒不交代问题,对抗组织审查,就不符合从轻或减轻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对于犯罪情节有从轻、减轻的规定。像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立功表现的,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这些行为,例如犯罪后潜逃,并且没有如实供述罪行,也没有立功表现等,那就不属于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总之,是否能从轻或者减轻处分,需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