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属于工伤死亡可以获得赔偿?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工作环境有点危险。最近听到工友说有同事在工作中出意外去世了,我就有点担心。想知道到底哪些情况算工伤死亡能得到赔偿,这样心里也有个底,以后工作也能更安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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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是给予因工伤死亡职工近亲属的一种经济补偿,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以下将详细介绍属于工伤死亡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比如在建筑工地上,工人在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建筑材料坍塌被掩埋致死,就符合这种情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也属于工伤死亡。例如,工厂工人在下班后,为了清理当天工作产生的废料,在工作场地清理过程中发生意外死亡。 其次,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比如员工在办公室正常上班时,突然心脏病发作,虽然立即被送往医院,但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视同工伤死亡。还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死亡的,也可以获得赔偿。 此外,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死亡的,也按照工伤死亡对待。 需要注意的是,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职工死亡符合这些情形,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获得赔偿。 当职工因工伤死亡后,其近亲属可以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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