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筹建期间哪些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


在企业筹建期间,明确哪些费用可以计入研发费,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处理至关重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可以计入研发费的相关费用以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人员人工费用。这主要指的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简单来说,就是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所获得的报酬和相关福利支出都可以算进去。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人员人工费用属于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 其次是直接投入费用。这包含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也就是说,在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各种物资和相关设备的使用、租赁等费用都能计入研发费。同样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这些直接投入费用也在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内。 再者是折旧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是可以计入研发费的。当企业的仪器、设备专门用于研发活动时,其折旧费用自然可以算在研发费里。按照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折旧费用也能够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还有无形资产摊销。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同样可以计入。这是因为这些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其价值的分摊也就合理地成为研发费用的一部分。这也是依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的规定。 最后是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这些费用是为了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而产生的特定费用,也是可以计入研发费的。这些费用在上述文件中也被明确列为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