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在企业所得税里如何计算?


在企业所得税中,研发费用的计算和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明确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也就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直接投入费用,例如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等;折旧费用,即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也就是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其他相关费用,如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等,但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然后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最后说一下计算步骤。第一步,企业需要准确归集研发费用,按照上述规定的范围,对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分类核算。第二步,判断研发费用是否符合加计扣除条件。企业应按照规定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第三步,根据研发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和是否形成无形资产,按照相应的加计扣除比例进行计算。例如,某企业2023年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为100万元,且未形成无形资产,那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除了可以据实扣除这100万元研发费用外,还可以再按照100万元的100%即100万元在税前加计扣除,总共可以扣除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