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造成的损失应由哪个部门赔偿?


在遭遇违法拆迁的情况下,明确由哪个部门来赔偿损失是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关键。下面为您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及责任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违法拆迁的定义。违法拆迁是指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拆迁活动,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例如,未取得合法的拆迁许可文件就进行拆迁,或者在拆迁过程中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迫使被拆迁人搬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这就为被拆迁人在遭遇违法拆迁时主张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政府部门主导的拆迁项目出现违法拆迁情况,一般由作出拆迁决定或者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区政府作出了拆迁决定,并且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了拆迁行为,若该拆迁行为被认定为违法,那么区政府就应当对被拆迁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是具体实施拆迁工作的某个职能部门(如城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等)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拆迁违法,该职能部门也可能成为赔偿责任主体。例如,城管部门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房屋,那么城管部门就需要对因此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当被拆迁人确定了赔偿责任部门后,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要求赔偿。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被拆迁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确认拆迁行为违法并给予赔偿。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拆迁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赔偿的判决。 总之,在违法拆迁案件中,被拆迁人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确赔偿责任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要求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