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部门是哪个?
我最近要处理一些事务,需要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但我不太清楚该向哪个部门申请。我之前没办过这种证明,也不知道具体流程,就想了解下到底该去哪个部门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展开


在我国,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一种官方证明文件。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并且要长期保管。这就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有责任和义务为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相关的证明。因为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保存着当事人具体的婚姻登记信息,所以能够准确地出具相关记录证明。 而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办理,这主要是考虑到当事人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不方便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比如原办理机关距离较远,或者当事人常住地发生了变化等情况。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让他们更方便地获取证明,以满足其在社会生活、经济活动等方面对婚姻状况证明的需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