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医疗事故应该找什么部门?
前几天去医院看病,没想到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我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来处理这个事情,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我想了解一下,出现医疗事故后,具体应该找哪些部门解决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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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出现医疗事故时,以下这些部门可供寻求帮助和解决问题。 首先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具有监管职责。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还可以对赔偿等民事争议进行调解。 其次是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它可以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赔偿等方面的协议。依据相关规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费用。其调解工作具有专业性和中立性,能够相对公平地处理医患之间的矛盾和争议,有效缓解医患双方的紧张关系。 再者,如果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向医学会提出申请。医学会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该鉴定结论对于明确责任和赔偿数额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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