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


当遭遇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寻求多个部门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些部门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如果您遇到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之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当您与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问题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案件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您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是人民法院。如果经过劳动仲裁后,您仍然对结果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仲裁裁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一旦判决生效,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判决内容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当您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不要惊慌,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来解决问题。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