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该如何举报?


如果遇到试用期公司不缴纳五险一金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进行举报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首先,要知道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是违法的。 关于举报途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举报。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比如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社保征缴部门等。 举报时,最好能准备一些证明材料,来证明你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像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如果有的话),购买商业险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单位出差的证明,如从单位客户那里获得的证据等;同事的证言等。这些材料能让举报更有说服力,方便相关部门快速了解情况。 举报后,受理部门会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以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要是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改正,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并且,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会被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概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事务的政府部门,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情况进行监管和执法。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职责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劳动纠纷等问题,也可以受理关于试用期不缴纳五险一金这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举报。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执法机构,具体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用的部门,在发现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时,会责令其改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