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前没签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离职了,但是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现在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呢?我很需要这笔赔偿来保障我的权益,不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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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协议。当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这无疑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此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所说的“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了要支付二倍工资外,还将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八个月,公司一直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第八个月,公司需要支付您双倍工资。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发放的工资外,公司还需要额外再支付您七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不过,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能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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