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离职有补偿吗


没签合同离职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离职,你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比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因此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要是员工主动离职,且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通常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即便如此,没签劳动合同且超一个月,劳动者也可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 。 在主张权益时,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书面材料等。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双倍工资:是用人单位在未按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情况下,需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