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以单位不交社保为由离职是否有补偿?

我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一段时间了,发现单位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打算离职,想知道以单位不交社保为由离职的话,能不能得到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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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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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不交社保为由离职,劳动者通常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下面我们详细来看: 首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开始,单位就有责任和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 其次,如果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是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也就是说,当单位存在不交社保这种违法行为时,员工有权利选择离开该单位。 最后,在员工因单位不交社保而离职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一般情况下,以单位不交社保为由离职,劳动者能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自己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单位未交社保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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