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未交社保,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现在我打算离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离职后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呢?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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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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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未交社保,员工离职后通常是可以要求补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白社保的重要性以及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就明确了公司有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 如果公司没有履行这个义务,员工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员工因为公司未交社保而离职的,公司需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另外,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投诉,由这些部门责令公司限期补缴。总之,公司未交社保,员工离职后不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还能让公司补缴社保,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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