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能否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立即离职?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觉得这样很没保障,也担心以后会有麻烦。我想问问,我能不能因为这个原因马上就离职啊?我不太懂法律,就怕自己随便离职会有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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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况下,是可以立即离职的。这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不仅是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比如养老保险可以让员工在退休后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医疗保险能在员工生病时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这就明确赋予了员工在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且按照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员工不仅可以因公司未交社保立即离职,还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员工因公司未交社保而立即离职,是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的,同时还能依法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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