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
我家里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产,现在几个兄弟姐妹对于继承的事还没商量好。我想知道房产继承有没有时间限制啊,是不是一直拖着不处理也没事,还是说有个期限必须在这个时间内完成继承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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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接受继承这方面,并没有时间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这意味着只要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就会被默认接受继承,不会因为时间的推移而丧失继承权。也就是说,从被继承人死亡那一刻起,继承就已经开始,继承人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继承房产的权利,不管过了多久,只要没有放弃,这个权利依然存在。 其次,如果涉及到因为房产继承产生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就有时间限制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例如,几个继承人对于房产分割有争议,其中一方的权益受到侵害,那么受到侵害的一方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的三年内去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了二十年都没有主张权利,再去法院起诉,法院一般就不会受理了。 所以,在房产继承这件事上,虽然接受继承本身没有时间限制,但要是遇到继承纠纷需要走法律程序维权,就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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