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由哪个部门进行鉴定?
我家里人之前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感觉医院的操作可能有问题,怀疑是医疗事故。现在想做医疗事故鉴定,但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也不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想问问医疗事故到底是由什么部门来进行鉴定的呢?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在医疗纠纷中确定责任和赔偿的重要环节,对于患者和医疗机构来说都至关重要。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由什么部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首先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里的卫生行政部门指的是当地的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它们起到了一个引导和组织的作用,会根据具体情况将鉴定事项交给合适的鉴定机构。 其次是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和医疗机构对首次鉴定结果有异议,还可以申请由省一级的医学会进行再次鉴定。医学会是由医学专家组成的专业团体,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鉴定能力,能够对医疗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评判。 此外,如果是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到国家级的医学难题和广泛的社会影响等情况,必要时由中华医学会组织技术鉴定工作。中华医学会汇聚了全国顶尖的医学专家资源,能为这类复杂的医疗事故提供权威的鉴定意见。 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患者需要了解这些鉴定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鉴定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医疗机构也应当积极配合鉴定工作,共同推动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