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由哪个部门出具?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我想了解下,在咱们国家,房屋所有权证到底是由哪个部门负责出具的呢?我怕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希望能得到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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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件。在我国,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一般情况下,房屋所有权证由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之前,房屋所有权证由各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推行,现在各地都设立了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了包括房屋、土地等各类不动产的登记职责。 比如,张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他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就需要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像身份证明、购房合同、完税证明等。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过实地查看等必要程序后,如果符合登记条件,就会为张三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所以,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可先咨询当地政府,明确当地具体负责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地址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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