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证隶属部门是哪个?
我打算开一家药店,听说得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但不知道这个证归哪个部门管。我想了解清楚该找哪个部门去申请办理,免得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有知道的朋友能告知一下具体是哪个部门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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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涉及到多个环节,而它的隶属部门主要是各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这里所说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层面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地方则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它们承担着对药品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变更、注销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以开办一家药品零售企业为例,申请人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该部门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申请企业的人员资质、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只有当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要求时,才会给予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这也是为了保障药品经营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企业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需要变更相关登记事项,如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同样需要向原发证机关即对应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核通过后,才会对许可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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