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需要哪个部门盖章?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不太清楚这份合同需要哪个部门来盖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我担心盖错章或者没盖对章,会让合同出问题。我想了解下,到底该哪个部门盖章,有没有具体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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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赁合同该由哪个部门盖章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租赁合同的定义。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一般来说,盖章主体主要取决于签订合同的主体。如果是个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通常只需要双方签字即可,不需要特定部门盖章。签字就代表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了一致,愿意受合同约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个人之间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是公司或企业作为一方签订租赁合同,情况就有所不同。此时通常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等都需要使用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专用章则是专门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在合同签订方面与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表明公司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是涉及到一些特殊的租赁,比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作为出租方或承租方,可能需要按照相关单位的内部规定,加盖单位的行政章等特定印章,并且可能还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总之,不同主体签订租赁合同的盖章要求是不同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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