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需要盖公章吗?
我和别人签了份租赁合同,对方说合同不用盖公章,签字就行。但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样有没有法律效力。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讲,租赁合同到底需不需要盖公章呢?不盖公章会不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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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盖公章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合同生效的概念。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对于租赁合同而言,公章并不是决定其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是多样的,书面合同也并不局限于必须加盖公章。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签字行为代表了公司的意志,那么即便没有加盖公章,合同通常也是有效的。如果是代理人签字,只要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其签字行为同样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合同也能生效。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加盖公章具有重要的意义。公章是公司对外进行活动的重要象征,加盖公章可以更直观地体现公司对合同内容的确认和承担责任的意愿,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因为公章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相比签字,更容易被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不盖公章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但为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尽量加盖公章,并确保签字人的身份和权限合法有效。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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