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必须加盖公章吗?
我最近签了个租赁合同,对方要求必须加盖公章才行,但我不太明白是不是有这个必要。合同涉及的是一些普通的商业设备租赁,金额也不是特别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租赁合同是不是一定得加盖公章呢?不盖公章会有什么影响吗?
展开


在探讨租赁合同是否必须加盖公章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公章的含义。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等法定主体资格的象征,加盖公章意味着该主体对文件内容的认可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同时,该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这表明,对于租赁合同而言,加盖公章并非是合同成立的唯一要件。如果合同当事人是自然人,那么签字或者按手印就可以使合同成立并生效。而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来说,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也能产生同样的法律效力。不过,加盖公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合同的公信力和证明力,因为公章代表着单位的意志和信用。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必须加盖公章合同才生效,那么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不一定必须加盖公章。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要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合同就是有效的。但是,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合同生效的条件,并确保相关的签字、盖章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 工作三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 租赁房合同最长可以租多久?
- 遇到医疗事故家属该如何找医院解决?
- 低龄犯罪12岁是怎么判的?
- 超市卖临期食品违法吗?
- 法律效力和法律效益有什么区别?
- 增值税发票丢失的最新处理办法是什么?
- 个人开发票需要交多少税?
-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该如何认定?
- 最简单证明赌债的证据是什么?
- 甲方全责乙方无责,修完车后怎么办?
- 外村户口迁入本村需要什么条件?
- 换了卡号之后还能被代扣吗?
- 2024年辞退不满一年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缓刑、假释、减刑的区别是什么,有相关图表吗?
- 医疗保险该怎么提问问题?
- 小额金钱起诉是否需要双方出庭?
- 其他收入缴纳增值税后还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 房屋加名后妻子要求离婚,丈夫能否要求撤销赠与?
大家都在问
- 工作三年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 租赁房合同最长可以租多久?
- 遇到医疗事故家属该如何找医院解决?
- 低龄犯罪12岁是怎么判的?
- 超市卖临期食品违法吗?
- 法律效力和法律效益有什么区别?
- 增值税发票丢失的最新处理办法是什么?
- 个人开发票需要交多少税?
- 父母在子女婚后为其购房出资该如何认定?
- 最简单证明赌债的证据是什么?
- 甲方全责乙方无责,修完车后怎么办?
- 外村户口迁入本村需要什么条件?
- 换了卡号之后还能被代扣吗?
- 2024年辞退不满一年员工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缓刑、假释、减刑的区别是什么,有相关图表吗?
- 医疗保险该怎么提问问题?
- 小额金钱起诉是否需要双方出庭?
- 其他收入缴纳增值税后还需要缴纳附加税吗?
- 房屋加名后妻子要求离婚,丈夫能否要求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