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假释由哪些部门处理?

我家里有人在服刑,听说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假释,但不清楚具体是哪些部门来处理这件事。我想知道在申请假释的过程中,都涉及到哪些部门,它们分别承担什么职责,好让我心里有个底,也方便后续可能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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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假释的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首先是执行机关,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监狱就是执行机关。当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符合假释条件时,监狱会对其进行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而第七十九条规定,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所以监狱要提出假释建议书。 接下来是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收到监狱提出的假释建议书后,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发现罪犯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由法院裁定予以假释。 最后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假释过程中起到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假释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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