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和谋杀未遂哪个更严重?
我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我还手的时候下手有点重,对方说我这是故意伤害。但我听说他之前就想害我,只是没成功,这算谋杀未遂。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故意伤害和谋杀未遂哪个更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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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故意伤害和谋杀未遂哪个更严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法律概念。 故意伤害,简单来说,就是故意去伤害别人的身体,让对方身体受到损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也就是说,故意伤害的量刑是根据伤害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定的。 谋杀未遂,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只是由于一些外部原因,比如被他人阻止、出现意外情况等,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通常谋杀未遂相对更严重一些。因为谋杀未遂体现出行为人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这种故意的恶性程度较高。而故意伤害主要是针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主观故意的程度和危害程度相对谋杀未遂要低一些。不过,具体的严重程度还需要结合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伤害或谋杀行为的手段、造成的后果、行为人的主观动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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