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就哪些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劳动纠纷中,并非所有情况都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劳动纠纷类型。首先,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能够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等,或者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服务期约定等,都属于这类纠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也能起诉。有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支付了相应报酬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诸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纠纷,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另外,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保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当劳动者退休后,原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应保险待遇时,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也明确规定了这类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法院应受理当事人的起诉。总之,当遇到上述这些劳动纠纷时,在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