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姻关系会被视为无效婚姻?
我打算和对象结婚,但有点担心我们的婚姻会被认定无效。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哪些婚姻关系会被视为无效婚姻呢?是年龄不够,还是其他情况?我希望了解清楚,避免以后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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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婚姻关系会被视为无效婚姻: 首先是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其他人登记结婚,那么后面这段婚姻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重婚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比如,甲已经和乙结婚,在没有和乙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和丙登记结婚,那么甲和丙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 其次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比如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因为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不利于后代的健康,所以法律禁止这类婚姻。例如,表兄妹之间结婚,他们的婚姻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最后是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方或者双方都未达到这个法定年龄就登记结婚,那么该婚姻也是无效的。比如,男方二十周岁,女方十九周岁就登记结婚,这种婚姻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婚姻。 需要注意的是,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也就是说,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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