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下落不明能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吗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职工因工下落不明了,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呢?我自己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公司有同事出现了因工下落不明的状况,所以特别想搞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比如到底能不能享受待遇,能享受哪些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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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下落不明是可以享受相应工伤待遇的。首先要明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因工下落不明职工享受工伤待遇的基础。 关于具体的待遇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这是考虑到在这段时间内,职工下落不明情况还不明朗,保障其正常收入。 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对其供养亲属生活的保障。若生活有困难的,还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 当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具体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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