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坏监管秩序罪,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呢?
我在学习法律知识,看到破坏监管秩序罪这部分内容,有些选项判断不准对错。比如选项里涉及到一些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界定、犯罪主体范围等,我不太清楚哪些是对哪些是错,想问问关于破坏监管秩序罪,判断错误选项有啥依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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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犯罪。简单来说,就是被关在监狱等监管场所的犯人,做出了一些违反监管规定、破坏正常监管秩序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要判断关于破坏监管秩序罪的选项是否错误,就需要依据上述法律条文。比如,若选项说“被行政拘留的人实施了殴打监管人员的行为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这就是错误的,因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而行政拘留的人不属于此范围。再如,选项说“只要有殴打监管人员的行为就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这也是错误的,按照法律规定,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另外,如果选项说“破坏监管秩序罪可以由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构成”,这同样错误,犯罪主体只能是已被判决有罪并被关押的罪犯。所以,判断错误选项时,要紧扣犯罪主体、行为类型以及情节要求等方面来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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