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地产不能进行买卖(转让)?


在房地产交易中,并非所有的房地产都可以自由买卖和转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哪些房地产不能进行买卖(转让)。 首先是产权有争议的房地产。产权争议意味着该房地产的归属存在不确定性。比如,多个当事人都声称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买卖,买家可能会陷入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这表明在产权争议未解决之前,房产的交易存在很大风险,不能进行买卖转让。 其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也不能买卖。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是确认房地产所有权的重要依据。没有权属证书,就无法证明卖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合法的处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购买此类房地产可能无法获得合法的产权,权益得不到保障。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同样不能进行买卖。当房地产被采取这些措施时,意味着该房地产的处分权受到了限制。例如,法院为了执行案件,可能会查封房产,在查封期间,房产的所有人不能自由转让该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这说明在限制解除之前,该房地产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交易。 此外,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也不能转让。共有房地产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每个共有人都对该房产享有一定的权利。如果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就进行转让,可能会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的房地产不能买卖。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总之,在进行房地产买卖(转让)时,一定要仔细核实该房地产是否存在上述不能买卖的情形,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