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或者雇工发生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我是一名公司职工,最近工作中发生了一些意外状况,不确定算不算工伤。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职工或者雇工发生哪些情况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呢?比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受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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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明确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对于职工来说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一种情形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就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就是职工工作的地点,“工作原因”就是从事本职工作。例如,一名工厂工人在上班时间,在车间操作机器时被机器弄伤了手,这种情况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第二种情形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一个销售人员在下班后,还在整理当天的销售资料,不小心被掉落的文件砸伤,这就属于从事收尾性工作受伤,也能认定为工伤。 第三种情形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通常是指职工在工作中因为履行自己的职责,遭到他人的暴力攻击等情况。像商场的保安在制止小偷行窃时被小偷打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四种情形是患职业病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比如,长期在煤矿工作的工人患上了尘肺病,就属于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第五种情形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因工外出”就是职工受单位指派到本单位以外从事工作。比如,一名业务员被公司派到外地出差,在拜访客户的路上遭遇车祸受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六种情形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比如,职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经交警认定,汽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那么这名职工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比如,一名员工在上班时突然心脏病发作,经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就视同工伤。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比如,职工在参加抗洪抢险时受伤,就可以视同工伤。三是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这种情况下,职工可以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职工或者雇工在符合上述情形时,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当发生可能涉及工伤的情况时,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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