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商标侵权诉讼可以申请保全措施?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申请保全措施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手段,它能在诉讼过程中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可以申请保全措施的商标侵权诉讼情形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证据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比如,侵权方正在销毁带有侵权商标的商品,或者相关的销售记录、生产图纸等证据有被销毁、篡改的可能,这时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就可以申请证据保全。法院会根据情况采取查封、扣押等方式来固定证据,防止证据消失,以便在后续的诉讼中能准确查明事实。 其次是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如果发现侵权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可能导致判决后无法执行赔偿,商标权利人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对侵权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冻结,以保证后续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另外,行为保全也较为常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行为保全。例如,侵权方正在大规模生产、销售侵权商品,若不及时制止,会给商标权利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此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侵权方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 综上所述,在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侵权方有转移财产风险以及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权行为且不制止会造成难以弥补损害等情况下,商标侵权诉讼可以申请相应的保全措施。当事人在申请保全措施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提供相应的担保,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