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有哪些?


在法定继承里,遗产的继承是有明确顺序规定的。 首先,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配偶指的是经合法登记结婚的另一方,如果是已经离婚或者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就不具有配偶资格,也就没有互相继承的权利。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婚生子女就是夫妻通过正常婚姻关系生育的孩子;非婚生子女虽然出生情况特殊,但在法律上享有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养子女是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后,与养父母形成法定收养关系的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扶养事实的情况下,继子女就对继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生父母对子女遗产有自然继承权;养父母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能继承养子女遗产;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满足条件时,可继承继子女遗产。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接着说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进行的继承方式。 扶养关系:简单说就是一方对另一方在生活上给予照顾、经济上给予支持等形成的一种关系。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尽主要赡养义务:就是丧偶后,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在生活照料、经济供养等方面承担了主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