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在店里摔伤责任由谁承担?
我去一家店里买东西,结果不小心在店里摔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是我自己不小心,还是店里也有一定责任?我现在很困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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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顾客在店里摔伤时,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法律上,这涉及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一概念。安全保障义务是指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是因为店里的原因导致顾客摔伤,比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店内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那么店里就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一家餐厅地面有水渍,没有及时清理也没有放置“小心地滑”的标志,导致顾客滑倒摔伤,餐厅就应当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顾客自身存在过错,比如顾客在店里奔跑、打闹或者故意违反店里的规定等,那么顾客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顾客在商场的自动扶梯上逆行,结果摔倒受伤,这种情况下顾客自身的过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可能就需要自己承担大部分甚至全部责任。 要是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就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有其他人在店里推搡导致顾客摔倒,那么推搡的人要承担责任。但如果店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没有及时制止推搡行为等,店里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所以,当顾客在店里摔伤后,要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情况来确定责任的承担。如果双方对于责任承担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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