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该怎么写?


拆迁安置房赠与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它是赠与人将自己的拆迁安置房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下面将详细介绍如何书写该协议以及相关的法律要点。 首先,协议的首部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内容都需要准确无误地填写。这是为了确保协议的主体明确,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比如,如果信息不准确,可能会导致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出现问题。 接着是正文部分,这里面有几个关键要素。第一,要详细描述赠与房屋的具体状况。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精确到门牌号;房屋的面积大小,以相关证件上登记的为准;房屋的产权性质,明确是否为拆迁安置房以及产权的归属情况等。只有把这些信息写清楚,才能让双方对赠与的标的物有清晰的认识。例如,写明房屋是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XX栋XX单元XX室,面积为XX平方米。 第二,要表明赠与的意愿。赠与人要清楚地说明自己是自愿将该拆迁安置房无偿赠与给受赠人的,并且受赠人也要明确表示接受赠与。这体现了赠与行为的自愿性和双方的合意。比如,可以这样表述:“赠与人自愿将上述房屋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该赠与。” 第三,要提及关于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事项。说明赠与人有义务协助受赠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且要约定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费用承担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所以,明确产权转移登记的相关事宜是非常重要的。例如,可以约定在协议签订后的XX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受赠人承担。 第四,要考虑到附义务的情况。如果赠与是附义务的,要详细说明所附义务的内容。比如,赠与人可能要求受赠人在一定期限内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等。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不履行,赠与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撤销赠与。 然后是协议的尾部。双方当事人要签字、按手印,并注明协议签订的日期。签字和按手印是为了确认双方对协议内容的认可和同意,日期则有助于确定协议生效的时间。 此外,为了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和证明力,还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公证机关会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出具公证书。虽然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但在一些情况下,经过公证的协议会更具有权威性和可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