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是否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中,婚内出轨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很多人想了解在此种情况下能否索要精神损害赔偿。下面我们从法律角度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别人的侵权行为让你精神上受到了伤害,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婚内出轨的情况,如果出轨行为达到了“与他人同居”的程度,那么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但如果仅仅是偶尔的出轨行为,可能难以直接适用该条规定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不过,如果这种偶尔的出轨行为被法院认定为“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同样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出轨行为是否构成“其他重大过错”,比如出轨的频率、对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伤害程度等。 需要注意的是,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通常要以离婚为前提。也就是说,一般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该项请求。如果不离婚,单纯以婚内出轨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通常是不会支持的。此外,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时,无过错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要提供能够证明对方出轨以及给自己造成精神损害的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 综上所述,婚内出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