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泡水损失评估费由谁承担?
我家房子被楼上泡水了,现在要确定损失得找机构评估。但我不知道这评估费该我出,还是楼上的人出。我担心自己先垫了钱,最后又不能让对方承担,所以想了解下法律上这评估费到底该谁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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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被泡水的情况下,损失评估费由谁承担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来详细说说。 首先,我们要明白损失评估费是为了确定房屋因泡水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而产生的费用。它对于后续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的确定起着关键作用。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房屋泡水事件中,如果是因为楼上住户的过错(比如忘记关水龙头、水管破裂未及时维修等)导致楼下房屋被泡,那么楼上住户就构成了侵权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定损失而进行评估所产生的费用,通常应由侵权方即楼上住户承担。因为是他的过错行为导致了需要进行评估来确定损失,所以他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 然而,如果双方对于房屋泡水的责任存在争议,都不确定到底是谁的过错。例如,不能明确是楼上管道本身质量问题,还是楼上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都需要先垫付一部分评估费用。等到责任明确之后,再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评估费。如果经过调查认定,双方都有一定过错,那么评估费也会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进行分担。 如果最终经过评估,确定房屋没有损失或者损失极小,且评估是由被泡房屋一方自行要求进行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评估费可能就需要提出评估要求的一方自行承担。因为没有必要的评估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不应由无过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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