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偷税漏税由谁承担责任?


公司偷税漏税涉及到的责任承担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本身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从法律上来说,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和法律地位,其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纳税人如果是公司,那么公司就要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等责任。 其次,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当公司实施偷税漏税行为时,往往是在相关人员的决策或操作下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偷税漏税构成犯罪,除了对公司判处罚金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面临刑事处罚。 那么如何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呢?一般来说,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通常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 综上所述,公司偷税漏税,公司本身要承担行政责任,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缴纳罚款;如果构成犯罪,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