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人能够担任仲裁员?


仲裁员是指在仲裁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和裁决的人。仲裁员的选任对于仲裁结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人能担任仲裁员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这意味着仲裁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对其法律素养的一种基本要求。而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则要求其有丰富的仲裁实践经验,能够熟练处理各种仲裁案件。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律师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处理大量的法律事务和纠纷,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表明其在法律实务操作方面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有能力胜任仲裁员的工作。 (三)曾任法官满八年的;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法律知识,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有较为深入的认识。曾任法官满八年,说明其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足够的经验,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仲裁案件。 (四)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这类人员在法律理论研究和教学方面有深入的造诣,对法律的原理和精神有更深刻的理解。具有高级职称则是对其专业水平和学术能力的一种认可,他们能够从理论的高度为仲裁案件提供专业的意见。 (五)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在一些涉及经济贸易等专业领域的仲裁案件中,需要仲裁员不仅具备法律知识,还需要了解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能够保证仲裁员在专业领域有足够的能力来处理相关争议。 综上所述,能担任仲裁员的人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公正的态度等条件。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仲裁员能够公正、公平、专业地处理仲裁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