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作为监护人?
我家里老人身体不太好,脑子也有点糊涂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有资格做他的监护人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知识,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好确定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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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监护人呢,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被监护人类型来进行分析。 首先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就是说,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会按照这个先后顺序来确定监护人。比如父母不幸离世,那么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就优先成为监护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没有监护能力,哥哥姐姐就可能成为监护人;要是没有亲属愿意监护,其他个人或组织也可以,但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同意。 其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比如,一位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成年人,他的配偶就是第一顺序的监护人;如果配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其父母或子女则成为监护人;以此类推。 此外,在确定监护人时,如果存在争议,有关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同时,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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