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继承父母的财产?


在我国,关于谁有权继承父母财产这个问题,要依据不同的继承方式来确定。继承方式主要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份额来分配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也就是说,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遗嘱中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遗赠扶养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当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时,优先按照协议办理。 在实际的财产继承过程中,如果同时存在遗嘱和法定继承的情况,有遗嘱的部分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的部分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并且,继承人之间应该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