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人员工资由谁决定呢?


在探讨留守人员工资由谁决定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留守人员。留守人员通常是指在特定情况下,被安排继续留在工作岗位上,从事特定工作任务的人员。这种情况可能出现在企业停产、改制、搬迁等多种场景中。 从法律角度来看,工资的确定并不是某一方可以随意决定的,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法规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工资决定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并不是无限制的。 在确定留守人员工资时,劳动合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留守期间的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中规定留守人员按照正常工作时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工资,双方就应遵守这一约定。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那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进行协商。双方可以根据留守工作的性质、劳动强度、对企业的贡献等因素,共同确定一个合理的工资标准。这种协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不合理的工资条件。 此外,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使是留守人员,其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在企业改制、停产等特殊情况下,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出台一些政策来规范留守人员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应当遵守这些政策规定。例如,某些地方政府可能会要求企业在停产期间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留守人员的工资,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留守人员工资的确定并不是由某一方单独决定的。它需要综合考虑劳动合同约定、双方协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政府相关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依法行事,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确定留守人员的工资,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