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专户个税由谁申报?
我是个小包工头,手下有一帮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工资通过农民工专户发放。我不太清楚这专户里农民工的个税该由谁来申报,是我来做,还是施工总承包单位,还是农民工自己申报呢?希望懂的人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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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农民工专户个税由谁申报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收入、扣除项目等信息,并计算应纳税额的过程。对于农民工专户来说,个税申报也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也就是说,谁给农民工发钱,谁就有义务帮他们代扣代缴个税。 在农民工专户的实际操作中,通常施工总承包单位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银行直接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的个人账户。这种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支付所得的单位,因此一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负责农民工工资的个税申报和代扣代缴工作。 而对于一些劳务分包企业,如果农民工是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劳务分包企业进行管理并通过专户发放工资,那么劳务分包企业就是支付所得的单位,就应当由劳务分包企业来进行个税申报。 如果农民工是独立提供劳务,获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自己就是纳税人。但如果支付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农民工需要自行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总之,判断谁来申报农民工专户个税,关键在于确定谁是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遵循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申报,有助于维护税收秩序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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