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投保,死亡后这笔保险金归谁?


在讨论离婚前投保,死亡后保险金归谁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保险金受益人的概念。保险金受益人就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这个受益人可以由投保人在投保时指定,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死亡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是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是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是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如果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如果在离婚前投保时指定了明确的受益人,那么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通常会直接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即使之后夫妻双方离婚,只要没有变更受益人,受益人的权益一般不受影响。比如说,丈夫在离婚前给自己投保,指定妻子为受益人,离婚后没有变更受益人,那么丈夫死亡后,保险金还是会支付给前妻。 然而,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就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保险金会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另外,如果受益人存在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等情形,该受益人将依法丧失受益权。此时,如果还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将支付给其他受益人;如果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则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处理。总之,离婚前投保,死亡后保险金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的投保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