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不动产纠纷由谁管辖?
我遇到了涉外不动产纠纷,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到底该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管。我是国内的,对方是国外的,不动产在国内,现在不知道要去哪个法院起诉,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领域,涉外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是一个比较明确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动产”这个概念。不动产就是那些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改变其性质、损害其价值的财产,像土地、房屋等都属于不动产。
对于涉外不动产纠纷的管辖,遵循的是专属管辖原则。专属管辖就是法律明确规定某些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来管辖,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当事人也不能通过协议改变管辖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涉外不动产纠纷。也就是说,不管涉及的当事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只要是不动产纠纷,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来管辖。
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主要是为了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勘查、鉴定和保全等工作,同时也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减少诉讼成本。例如,如果一个涉外的房屋买卖纠纷,房屋在我国某城市,那么该城市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此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这意味着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选择其他地方的法院来管辖该纠纷。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其他的管辖法院,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依然要按照法律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所以,当遇到涉外不动产纠纷时,不用纠结到底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直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可以了。这样既符合 法律规定,也能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