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死后土地由谁来继承?
我是农村的,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土地。我不太清楚这土地到底该由谁来继承,是子女都有份,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我很担心土地继承的问题处理不好,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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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农村人死后土地由谁继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农村土地的性质。农村土地一般分为宅基地和承包地。 宅基地方面,它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上如果有房屋,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当继承人继承了房屋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实际上也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并不等同于继承了宅基地本身。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承包地方面,又分为不同情况。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草地、林地等,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在承包期内,当家庭中的某个成员去世时,只要这个承包户还有其他成员存在,那么承包地就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不存在继承问题。只有当整个承包户的成员都去世了,村集体才会收回承包地。不过,对于林地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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