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出来和直行车辆碰撞谁承担责任?


在法律上,判断路口出来和直行车辆碰撞谁承担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规则中的一些基本概念。路权是指交通参与者依法享有的在一定空间和时间内使用道路进行交通活动的权利。在正常情况下,直行车在道路上拥有优先通行权。这是基于保障交通流畅和安全的原则确定的。比如,车辆在主干道直行时,其行驶轨迹相对稳定,其他车辆应该给予避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所以,如果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警指挥的路口,从路口出来的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若此时发生碰撞,从路口出来的车辆一般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 然而,如果直行车辆存在违法行为,比如超速行驶、闯红灯等,那么责任划分就会有所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所以,若直行车辆有违法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比例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总之,最终的责任认定还是要以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