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行驶证开车出了事故由谁负责?


在探讨不带行驶证开车出了事故谁负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行驶证的概念。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法定证件,它记录了车辆的基本信息、技术参数等内容,就像是车辆的“身份证”。开车时携带行驶证是驾驶员应尽的义务。 不带行驶证开车这种行为本身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然而,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不能仅仅因为没带行驶证就确定责任归属。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主要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如下: 一是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例如,如果在事故中,是因为一方超速、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即使另一方没带行驶证,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一方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承担全部责任。 二是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比如,双方都存在一定的违规行为,一方没带行驶证,另一方转弯未让直行,此时就要综合判断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大小来划分责任。 三是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所以说,不带行驶证开车虽然是违规行为,但不一定就对事故承担责任,事故责任需要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