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责任人是谁?

我公司有人虚开了增值税发票,现在事情败露,大家都怕担责。我想知道在虚开增值税发票这件事里,到底哪些人会被认定为责任人呢?是具体操作的员工,还是公司领导,又或者两者都有责任?我很担心自己会受到牵连,所以想搞清楚这个问题。
展开 view-more
  • #虚开发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虚开增值税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明确责任人对于法律追责至关重要。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指的是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情况。这里的责任人认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 对于直接实施虚开行为的人员,比如公司里具体操作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的财务人员或者业务人员,他们通常是第一责任人。因为他们直接参与了虚开的行为过程,是违法行为的直接实施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公司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如果对虚开行为知情并且默许、指使或者组织实施,那么他们同样要承担责任。比如公司老板为了降低成本、获取非法利益,指示财务人员虚开增值税发票,老板就属于这类责任人。根据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单位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如果存在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中间人,他们也会被认定为责任人。他们的行为促进了虚开行为的发生,同样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对于介绍人,也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总之,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责任人包括直接实施者、主管人员以及介绍人等,具体责任的认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