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算谁的?
我开车在路上和另一辆车撞了,现在双方都觉得责任在对方,争执不下。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像这种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到底是怎么认定的呢?是看谁撞了谁,还是有其他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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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应流程的。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通常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这几种情况。简单来说,全部责任就是一方对事故负全部过错;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是双方都有过错,但一方过错大些,一方过错小些;同等责任就是双方过错程度相当;无责任则是一方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具体如下: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例如,如果一方闯红灯导致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那么闯红灯的一方通常要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其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再比如,两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发生碰撞,双方都有观察不周的情况,可能就会被认定为同等责任。 所以,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要由交警部门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最终依据上述规定来认定事故责任。当事人如果对责任认定结果不服,还可以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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